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车子强制报废了车牌还能继续使用。机动车报废原车牌是可继续用的要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车辆所有人拥有原车3年以上、涉及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否则将失去对原车牌的所有权,原车牌由车管所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第3种观点: 一、汽车报废车牌号能保留吗1、汽车报废车牌号能保留。车辆报废后,车牌还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是要在机动车所有人拥有,3年以上的机动车办理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新购的车辆,可以书面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机动车所有人自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登记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提出申请使用报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车管所收回并重新启用。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二、汽车报废标准是什么汽车报废标准如下:1、轻、微型载货汽车和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千米,重、中型载货汽车累计行驶40万千米,特大、大、中和轻、微型客车及轿车累计行驶50万千米,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千米;2、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轻、微型载货汽车和带拖挂的载货汽年、矿山作业专用车使用8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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